民营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1、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根据我院特点,特制定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2 沟通时间(1 入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其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征求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争取他们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上。 (2 入院时沟通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平诊或急诊入院的患者均需签注入院知情同意书。 (3)入院3天内沟通 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