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计算机系统和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药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1、系统管理原则与要求 (1)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采用的软件是江苏源普软件(或有接口),将GSP规范贯穿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全过程,对药品的采购、收货、入库质量验收、储存、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及售后等岗位进行记录和管理。(2)计算机系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经营工作流程及环节的质量监控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等管理系统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3)计算机系统由专人统一管理和维护。 (4) 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管理由专人操作,凭自己授权使用的用户名称和密码进入个人操作页面,并对自身操作行为及对录入、上传的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管理系统后台操作。 (5)所有员工对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在未经领导同意许可,不得擅自从公司网络系统内复制或打印任何文件或资料。 (6) 经授权进入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