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医护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制定本院手卫生规范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院所有医护人员。其他人员的手卫生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院所有医护人员。其他人员的手卫生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二章 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第三条 医院责成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并落实本院工作人员手卫生管理,制订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手卫生实施规范。并在总务科配合下为各科室配备或改善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措施提供必要条件。第四条 医院责成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性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第五条 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加强对本院医护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提高医护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第六条 在本院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护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