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医疗质量控制管理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1实行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立医疗质控小组,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医教科(院质控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二)依法执业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中医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2各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诊疗活动,禁止专业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反以上两条,处罚当事科室200元次。造成医患纠纷的,损失由当事科室承担。 (三)全程医疗质量管理 1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医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包括院内外会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