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进修医师作为临床的重要辅助力量,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在临床一线各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希望科室和进修人员认真参照执行。一、 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1、 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2、 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残疾者不予接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3、 临床进修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4、 申请进修超声、CT、MR等影像专业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大型仪器上岗证5、 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认真、如实地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二、 进修人员的管理分工1、 医务处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主要由护理部负责 管理),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人员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