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输血制度1. 医生下输血医嘱后,护士打印医嘱单,核对并确认病历、临床输血申请单、临床输血记录观察单上患者信息与医嘱一致后,将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写有患者姓名的标签条贴于采血管上,由第二人再次核对确认。2. 输血患者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样。3. 采集时每次只抽取一位患者的标本,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采血管至患者床前,确认患者身份,与患者共同核对科别、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血型和诊断,核对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采血后,护士再次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采血管,并让患者或家属查看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采血管上的信息,确认相符后双方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采血者和患者或家属)签名。采血样时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4. 对无血型鉴定的紧急输血患者采集血样时护士要两人床旁核对相关信息,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双签名。5. 血样采集后由护士(或专门人员)持标本送检登记本、受血者血样管和临床输血申请单送(往)输血科备血,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双签名。6. 护士(或专门人员)到输血科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