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配套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范围中心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职责1、 建立健全中心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中心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2、 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3、物业中心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中心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4、 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5、 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6、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