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三级预警机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一、组织领导及职责1.医院风险管理委员会医院成立医院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审核通过各种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指导检查职能部门对医疗纠纷的处理。2.相关职能科室职责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患者的投诉和咨询。对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科室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并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 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处理与护理有关的纠纷。 门诊部负责门诊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参与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纠纷。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二、防范措施1.全院各科、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