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一、目的为加强对产品的控制管理,保障产品使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要求建立本控制程序。二、范围适用于对本企业已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包括: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三、职责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行为的决策、审批召回计划和召回报告。并确保提供场地、设备、人力等适当的资源以适应产品召回的需求,确保产品召回行为的顺利实施。2. 市场部、客户服务部、销售部负责及时收集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的相关信息,记录顾客反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和不良事件信息。对产品可能的存在缺陷及时报告公司。3. 公司质量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分析收集来的相关信息,确定责任部门并监督实施。4. 质量部负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