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书写管理制度病历反映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医疗质量和医师的业务水平,病案在医院管理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病案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保障,而且还涉及医疗管理、疾病预防、医疗保险及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赤峰市蒙医中医医院的病案质量,根据目前我院现状就病案管理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 各级医师应明确病历书写的重要意义以及基本要求。第二条 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书写病历。第三条 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3、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4、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病危者入院当天,病重者入院次日,一般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5、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首次查房记录:危重患者48小时内,一般患者72小时内完成。6、病程记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