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一)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办公用品、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1. 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药品归药剂科管理;卫生材料归设备科管理;其他材料归总务科管理。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归口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2. 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入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3. 药品及库存物资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4.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方可签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