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