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制度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1.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有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2. 计量管理员在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学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的全院的计量工作。3. 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4. 做好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5.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对超期使用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权制止使用。6. 对违反计量法的产生相应的后果者,应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1. 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2. 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和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3. 计量器具购进后,应保管好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