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为使医院基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收集、整理和归档有据可依,做到档案工作有序、安全、规范、科学,特制定基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努力做好基建项目档案归档工作。2. 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基建项目从申请立项、各类批复、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土地资料、地质勘探资料、相关检测评估、规划红线、放样及基准成果、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预决算、开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设备资料等。3. 加强对基建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接受医院综合档案室的指导,基建办公室设专职档案员,实行“四周步”管理,负责参与、接受、整理、保管所有基建项目的归档文件资料,编制移交目录,并提供利用。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档案员存档。4. 凡借阅、查阅档案、文件资料、领取基建项目的资料及图纸,必须在基建档案员处办理予以登记,复制、抄录、摘录档案文件内容必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涉及工程保密要求的文件,必须经过基建办主任同意批准。任何外借文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