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实验室菌株、毒株保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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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实验室菌株、毒株保存管理制度一、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是用于药物敏感试验的标准菌株,属于三类菌种。指定临床微生物室组长为菌种管理的负责人,负责菌种的购买、运送、保存、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以及相关的记录。二、购买(三类菌种)时先向科室提出计划,说明菌种之名称、型别、数量及用途,从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的微生物专业负责供应的实验室购买有国家编号的所需菌种。三、购买的菌株在运输时采用保温密闭易消毒的器具盛装,防止破碎或遗漏,污染菌种或环境。四、菌种应储存在加锁冰箱的相对独立的地方,冰箱的温度保持在要求的范围,并每日有温度记录。五、菌种只能在微生物室由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注意人员的防护,科室轮转人员、进修生和实习生不得使用。应详细记录菌种的用处、使用量、剩余量、使用日期、使用者、使用后的消毒情况、废弃物处理情况和有无应急处理。六、使用菌种工作时,如发生严重污染环境或实验室人身感染事故时,应及时按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向科主任及时报告,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七、临床实验室未经省卫生厅同意和卫生部批准不能索取、储存和使用一、二类菌种。八、任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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