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医技各科工作制度门诊部工作制度1、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副主任)主管门诊行政管理工作。门诊应根据中医特点建立健全中医各科室,各专科坚持应用中医中药治疗方法治病,各科分管门诊工作的主任要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2、要根据本院技术特长开设专科(病)门诊,组织有经验的中医师参加门诊工作,实行普通门诊,专病专科门诊和挂牌门诊。3、门诊各科应派有一定理论和经验的医师坐诊,且不宜轮换过勤。4、对疑难病员经三次复查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生诊视。5、对病员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按中医门诊病历的统一格式写好门诊病历。各科室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6、门诊检验、放射等辅助科室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的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治疗室、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7、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8、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采取措施解决“三长一短”,对待病员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9、门诊应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