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度考核制度一、考核范围医院全体职工及编制外聘用人员(中层干部、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考核标准。仍按黔人通(2018)1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应聘人员的岗位职责执行。三、考核程序方法1、参照黔人通(2018)132号文件制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2、医院领导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院领导考核所分管科室的主任、科长及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各科领导考核本科室的职工和编制外聘用人员。3、考核工作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是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4、考核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年终综合考核由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四、考核结果使用1、仍执行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规定。2、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者,享受与医院签订的聘用合同所规定的一切待遇,享有晋级、晋升、续聘等资格。3、年度考核连续叁年为优秀者,医院予以低职高聘(聘期3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