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职业安全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本制度。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HIV、HBV等感染者或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感染疾病的情况。2. 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进行防护,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2.1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上述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2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隔离衣。2.3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