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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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院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一、第一次接诊患者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科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院条件所限,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六、对“临界病人”,必须按入院证开具的入院科室收治,首诊收治科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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