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团总支和工会工作制度工会工作制度1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上级工会和院党委的指示,配合医院中心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和落实工会工作。2按照工会法关于“基层工会一届任期三五年”要求,进行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保持工会组织的活力。3每年组织召开1次或以上的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并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求,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4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正确处理好医院和职工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和督促社会保险、职工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5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6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跃职工生活,陶冶职工情操。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8收好、管好、用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