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和保障医院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职工和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稳定,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医院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灾害、地震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灾害、爆炸、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等。 医疗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安全、食品安全,医院感染事件等。 信访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医疗纠纷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医院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