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诊疗管理制度门诊例会制度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门诊工作制度一、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以为主治医师或高年往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当与医疗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三、门诊医护人员应当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经授权的进修人员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的独立执业。四、对疑难危重患者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诊室。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患者和专科患者,应当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五、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