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试行)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主要包括“培训导师”和“指导医师”。2、“培训导师”和“指导医师”实行聘任制,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住培办公室”)组织,各专科推荐,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统一聘任,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重新认定。3、导师及指导医师的聘任条件:(1)导师:住院医师在进入我院培训后,由住培办公室指定一位导师,负责住院医师在所有轮转科室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的指导,直至3年培训结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导师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为人师表,热心于为国家培养医学人才,能对住院医师的规培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2)指导医师:是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规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技能操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心于为国家培养医学人才,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