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法律基础合同概念与原则,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概念:债权合同合同法指此概念广义概念: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守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2合同法律基础要约,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是承诺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生效后,可以撤销,但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失效:拒绝要约;要约撤销;期满未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合同法律基础承诺,承诺必须是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否则,属于新要约承诺的条件:受要约
2、人向要约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方式:通知承诺的期限: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撤回:承诺生效前承诺超期:受要约人迟发承诺,要约人可以承认有效,但必须通知受要约人承诺延误:外部干扰而延误到达,要约人可以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4合同法律基础合同一般条款,1)当事人名称、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5合同法律基础缔约过失责任,1)概念:订约过程中,一方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失,过失方承担的民事责任2)构成要件:4个 订立过程中 一方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 另一方
3、受到实际损失 一方过错与另一方损失有因果关系3)法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约有关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6合同法律基础有效合同成立要件,主体合格:当事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缔约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合法:内容和目的合法 形式要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形式上的要求,7合同法律基础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下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4、成对方财产损失的,8合同法律基础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9合同法律基础可撤销合同,合同撤销: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 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变更或撤销条件: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2)订立时显失公平 3)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9.1合同法律基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条件: 除斥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 明示或默示放弃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部分无效被撤销,合同其他部分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终止时,解决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10合同法律基础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但是
5、 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获纯利益的合同;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有效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的合同 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合同有效,10.1合同法律基础效力待定合同,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越权时合同无效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11合同法律基础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期限届止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期限届满时失效,12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履行原则,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
6、则,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原则,对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13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履行,条款空缺时的处理办法,质量要求不明确,价款或酬金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协议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按合同法执行( 第62条,下页),13.1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履行,质量:国家、行业标准;通常标准、附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价: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政府定价另定。地点:钱在收方,不动产在原地,其他在付方。期限:随时,但债权人应给对
7、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方式: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费用:义务方负担。,14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履行,1)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不违约时,执行交付时价格; 违约时,按不利于违约人原则执行: 涨价时 降价时 逾期交货 原价 新价 逾期提货 新价 原价 逾期付款 新价 原价2)第三人不改变合同债权债务关系,15合同法律基础抗辩权(1),1)概念:指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2)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没有先后顺序时,应同时履行。 (1)拒绝对方要我方先履行的要求; (2)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16合同法律基础抗辩权(2),3)异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有
8、先后顺序时 (1)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拒绝履行 (2)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条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 方式:通知对方中止履行; 要求: 原因排除或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 进一步的权利:对方未恢复能力也未提供担保的,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7合同法律基础代位权,1)概念 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 (行使代位权须向法院申请。)2)法律规定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并因此对债权人造成危害,使得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3)法律效力 (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债权人不能直接占有债务人财产,而
9、应通过法院强制履行。,18合同法律基础撤销权(1),债权人发现债务人行为影响其债权实现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 法律规定:债务人有以下行为,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比较:合同撤销: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因重大误解而订立,订立时显失公平,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 ),19合同法律基础撤销权(2),法律效力 撤销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除斥期间 1年。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比较:撤销权消灭:除斥
10、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明示或默示放弃。 ),20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变更,变更条件 可撤销合同,法院或仲裁庭可以裁定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 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变更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手续后生效。 变更内容 变更内容不明确,视为未变更 变更不得导致合同关系改变,20.1合同法律基础合同变更,原合同关系消灭,新合同关系产生,显然只有合同主体、客体改变时才会如此。因此,合同变更又称合同内容变更。局部的,非实质性的变更。,21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转让(1)概念,当事人依法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登记的,应办理批准、登记。,全部权利转让,部
11、分权利转让,全部义务转让,部分义务转让,权利转让,义务转让,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合同转让,22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转让(2) 债权人转让权利,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禁止转让情形,3)从权利一并转让(专属权除外),4)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行使抗辩权和抵销权,23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转让(3)债务人转让义务,1)先经债权人同意,2)从债务一并转让(专属债务除外),3)新债务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的抗辩权,24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转让(4)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形式之一:合同一方与第三人约定,并经合同对方同意的合同转让。形式之二:
12、合同当事人合并,合并后的新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债务。形式之三:合同当事人分立时: (1)约定承担:分立时约定 (2)法定承担:分立后的组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25合同法律基础合同终止,1)合同终止的原因(7个,注意与债权消失比较) 债务已经如约履行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抵销抵消 标的物已提存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免除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2)合同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5.1合同法律基础合同终止,债的消灭以下事实导致债的消灭:履行:债权债务实现抵消:同类到期对等债务提存:债务人将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混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免除:债
13、权人放弃债权当事人死亡: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26合同法律基础合同解除(1),1)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2)法律规定需要批准、登记的,办理后生效;3)两种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约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约定一方合同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通知对方解除。,26.1合同法律基础合同解除(2),(2)法定解除:出现以下条件之一时,当事人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解除: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履主要债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履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7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
14、1)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行为。2)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应承担的责任。3)构成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有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客观上有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责任,28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2)构成要件,重复强调 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有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责任,不问有无过错 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合同法分则规定过错责任的,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不可抗力可以免责,29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3)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拒绝履行,不能履行,不履行,不
15、适当履行,违约行为形态,30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4)责任形式,继续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31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5)继续实际履行,强制性,不论是否已经赔偿损失,不论是否已经支付违约金,条件性,受害方要求履行,违约方能够履行,非金钱债务的除外情形,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32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6)采取补救措施,违约人为受害人弥补、挽回损失措施很多,例如:,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价、补充数量等,33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7)赔偿损失,当事人违约,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
16、损失时,赔偿损失。 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34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8)违约金与定金,违约金: 违约即支付; 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根本属性是制裁性,另有补偿性。定金: 是债权的担保形式;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一方不履约时,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约定,但只能选用一种。,35合同法律基础 合同违约责任(9)其他,一方违约后,对方有减损义务,因减损不当而扩大的损失不赔偿;减损费用违约方承担。 双方违
17、约时,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方导致的违约,仍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利时,被侵害方可以选择要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免责规定:不可抗力免责。影响部分免部分,影响全部免全部;但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不免责。,36合同法律基础担保,担保是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使合同能够得到全面履行,经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 债权消灭,担保也消灭。,37合同法律基础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作保证人。 保证人与债权人签书面
18、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38合同法律基础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通常是不动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权)。 禁止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37条,教材85页)。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告知受让人。转让所得,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债务期满未清偿的,双方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以清偿;协议不成可以起诉。,39合同法律基础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19、 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均应订立书面合同,质物从出质人占有转移到质权人占有,但质权人只能妥善保管,不能运用。 出质人履行债务的,质物返还。 出质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动产质押的质物可以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清偿债务。,40合同法律基础留置,留置:债权人依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应签书面合同。 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债务人应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逾期未履行债务的,双方协议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以清偿债务。 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消灭。,41合同法律基础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应签订书面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