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9907335 上传时间:2021-12-2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规范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佛山市南海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第三条 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事权下放规定,会同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审批以及协调、决定闲置土地处置重大、复杂事项。二、闲置土地的调查和认定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宗地认定为闲置土地:(一)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因特殊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自宗地实际交付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