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来,卫生职称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对调动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卫生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卫生职称工作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评审标准过于强调论文、实践导向性不强、重视临床不够等问题。按照国家职称改革的工作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机构、专家成立课题组,对卫生职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赴广东、贵州、江苏、江西等地开展调研,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