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3月7日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3月7日,江苏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7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授权,于2019年3月8日,由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监委、市总工会、上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依法成立了江苏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3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分现场勘查、企业管理、技术分析、责任追究4个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江苏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4日,经营住所位于溧阳市上兴镇老明路89号2幢,经营类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