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以及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监办函202031号)要求,为推动煤矿优化通风系统,提高煤矿通风系统防灾抗灾能力,制定本方案。一、整治时间及对象(一)整治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二)整治对象: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排查全省煤矿通风系统存在的缺陷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然组织生产作业等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煤矿构建“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提升煤矿通风系统可靠性、合理性、稳定性,提高煤矿通风系统防灾抗灾能力,为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系统保障。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一)整治内容。一是机构制度不健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二是通风系统不完善。采区进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