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成 员:机关各部室及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和工作的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二、责任划分1、矿长:对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2、总工程师:对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进行业务指导。3、分管副矿长和副总: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安全矿长:负责审定事故隐患级别,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5、各机关部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及其它现场管理工作。三、事故隐患分类A级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危害严重的一般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矿难以排除,需集团公司指导、协助整改才能消除的隐患,以及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期限在10天以上的。B级事故隐患为一般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要矿安排协调处理才能整改消除的隐患。治理期限在310天的。C级事故隐患为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区(科)能够整改排除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