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辨识、检查方法一、几个基本概念(一)人员密集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学校的教学及宿舍楼、托儿所和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室;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二)公众聚集场所: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和银行、证券营业厅等五类。(三)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及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旱冰场、桑拿浴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上述三类场所自上而下是由大到小的范围,公共娱乐场所是公共聚集场所的一类,公共聚集场所又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一部分,为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是我们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四)火灾隐患:指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这种行为有导致火灾的可能性或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主要有下列情形: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2.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