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范围与依据1.1编制目的地质灾害可能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沉降等,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做好各项目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549号)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