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一)考核的原则1. 一致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应保持一致性;2. 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3. 公平性: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4. 公开性:考核的结果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5. 周期性原则: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员工的聘用关系职务升降级岗位调整和年终奖金发放。(二)层级考核1.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按管理处试用期转正考核规定执行。2. 本考核管理制度不影响各部门依据管理处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的日常奖励和惩罚。奖惩的结果作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3. 员工当月被开具二次扣分单,月度绩效考核最高评级在“基本合格”,当月累计三次被开具扣分单的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4. 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月度被开具二次扣分单,季度绩效考核最高评级在“基本合格”,季度内三次被开具扣分单,季度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5. 领班及领班以下员工的过失处罚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提出,管理处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批准;主管及管理人员的过失处罚由相关管理人员的直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