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工程师职责一、 对业主负责并主持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切监理业务,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二、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一般性问题。三、 执行国家和业主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设计合同条款;制定各项监理制度、办法、规定、程序、表格及要求,实施各项监理工作。四、 审查承包人的总结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审批包工人月、年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五、 审批职权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复核、签认上级审批的工程变更设计。六、 审理工程延期和索赔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七、 签发开工令及单项开工令、中间交工证书、审核、签认中间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八、 对工程进度、质量、费用实施全面监控,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示。九、 组织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和主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并签发会议纪要。十、 验证、签认承包人对控制桩点和施工定线测量资料;审核、签认承包人复测计算的工程数量。十一、 审核承包人的试验路段方案,监督、落实批准的试验路段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