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接受安全培训的主体人员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