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阳县乡镇人民政府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实施方案为了满足我县乡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乡镇人民政府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人员73名(详见职位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1、 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21年宜阳县乡镇人民政府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一)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5、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