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