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轨道路基必须经过平整压实,基础经处理后,土壤的承载能力要达到810吨/M2。对妨碍起重机工作的障碍物,如高压线,照明线等应拆移。二、钢轨中心距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毫米;纵横向的水平度,不得超过1/1000;钢轨接头间隙46毫米。三、司机在进入操作室前,应将轨钳提起,用扦销固定,清除轨道上障碍物。四、检查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或低于额定电压的5%。五、作业前空车运转并检查下列各项:1、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是否正常;2、制动器闸瓦松紧程度,制动是否正常;3、传动部分润滑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联结部位是否牢靠;5、负荷限制器的额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变动;6、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六、用手摇绞车调整变幅的,须根据吊重量需要,事先调整起重臂幅度,禁止吊重时调整。七、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八、起吊作业时,控制器严禁越档操纵。不论哪一部分传动装置在运动中变换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转动停止后开始逆向运转。绝对禁止直接变换运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