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安全作业须知1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者取得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方准驾驶车辆。3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4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5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6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最高时速10公里,出入公司的时速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公司内鸣汽喇叭。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穿拖鞋驾驶;严禁在厂区超车;严禁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机动车不准乱停乱放。8货运汽车装载货物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载货。9汽车吊、叉车严禁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10叉车严禁载人行驶;汽车吊除驾驶室外其他部位严禁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