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德国民法典名誉 内容提要: 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硕果累累,其发展道路虽曲折,但学者多赞同之。日耳曼法学派是德国人格权理论的完成者,基尔克创建了完整的人格权理论体系。相关理论在德国民法典立法过程中被反复论辩,然最终却被放弃,此为潘德克吞法学形式逻辑的败笔。 随着民事立法进程的向前推移,人格权日渐成为我国公、1私2法学界的研究重点。在已有著述中,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皆注意到对人格、人格权及其与人身权、身份权的关系的历史梳理,3此种正本溯源的研究对缺乏人格权传统的中国具有基础意义。然而,在这些文献中,尽管德国民法典之后(20世纪)的人格权法制发展得到了极大重视,但对德国民法典之前(19世纪)人格权理论争辩的梳理和反思却付之阙如,此为我国人格权研究中的一大智识缺憾。 一历史法学派:人格权理论的曲折发展 (一)萨维尼:人格权存废之辩的开启者 萨维尼是近代德国私法奠基人,氏在其当代罗马法体系第1、2两卷中,运用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将人作为“整个私法推理的起点”4和“整个私法关系的中心”,他把每一个人当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