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视觉电生理诊断法的指导 原则绪论 本指导原则由国际视觉电生理协会制订,用于帮助这个领 域的从业者和管理者。它规定了在诊断和处理各种眼疾患 者时,所应遵循的检查原则。近年来,这个领域的飞速发 展使眼电检查日益重要并得到广泛应用,于是,制订一个 相应的指导原则显得尤为迫切。 正如所期望的那样,本指导原则将引起各个医疗部门对这 种门诊检查意义的关注,并成为这些部门作为综合医疗所 属机构的所应达到的要求。另外,医疗保健经济学的发展 要求,在什么患者需要这种检查,如何治疗以及所需要费 用上有一个共识。 换言之,本文将回答的问题就是,患者将作怎样的治疗以及随之的花费又将 是多少?视觉电生理诊断的适用人群又是谁? 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可以对视觉电生理检查的临床应用进行如下分类: (1 )有神经及眼科疾病的症状,但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的; (2 )不能解释的视力丧失(包括医法问题、精神或心理疾患,和机体障碍等 原因引起的); (3 )儿童视神经疾病诊断; (4 )由于眼内屈光间质混浊而使其它临床检查方法无法进行诊断的; (5 )健康状况的监测,如,用来观察药物治疗对患者视网膜及神经的毒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