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实行的两税法,作为一场赋役制度变革,从酝酿到实施历时不过半年左右,却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其中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历史内容,是20世纪众多学者瞩目的重大课题。1920年,胡钧中国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20年)首次从财政学的角度评述两税法的五大优点,开本世纪研究两税法之先声。此后,研究成果迭出。1933年庄心在首先以杨炎及其两税法(新中华第1卷第24期)为题发表专文。5060年代,日野开三郎发表一系列论文,后收入日野开三郎东洋史论集第3卷唐代两税法研究前篇与第4卷唐代两税法研究本篇。他的研究涉及面较广,自成体系,对推动两税法研究起了良好作用。80年代以来,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和郑学檬主编中国赋役制度史均对两税法列有专章,吸纳已有研究成果并加以己见。船越泰次则先后发表两税法研究史四篇(前3篇后作为汲古书院1996年出版的唐代两税法研究一书的前3章,第4篇载山形大学史学论集1999年第19号),所收集中国和日本学者的有关研究论著目录最为完整(尽管有过宽之嫌),并且简要介绍有关论点,是了解20世纪两税法研究学术史的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