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本是科斯赢得了诺贝尔学奖的代表作,其核心思想就是所谓的“科斯定理”。然而,“科斯定理”实际上不过是一些没有任何创新意义的常识,科斯对社会成本的论证也是极不严肃的。社会成本问题的主要价值在于它导致了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科斯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社会成本问题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也是西方产权学说的代表作,所谓“科斯定理”就是在这篇论文中提出来的。然而,笔者以为,社会成本问题及其“科斯定理”的价值是值得怀疑的。一、科斯的沉默及其原因科斯是以批评皮古起家的,是以“科斯定理”出名的,然而在他取得成功以后,却不再说什么了,甚至连“科斯定理”也不承认。他说:I did not originate the phrase, the “Coase orem,” nor its preciseformulation, both of we owe to Stigler. 1(P157)这段话可以译成这样的中文:“我没有创造过科斯定理这个概念,更没有给科斯定理下过精确的定义,这两者都要归功于斯蒂格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