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以人本理念为基础,着力构建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互动基础上的信用,在政府信用建构的原则及相应的制度安排中集中体现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须为民、行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理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打造信用政府奠定了强有力的理念基础和原则引导。关键词:行政许可法信用政府 打造理念 原则一、行政许可的信用理念信用就是指诚实、守约以及因此而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所发生的一种合理期待或者信赖关系,它存在于人们的互动行为之中,其核心在于信赖、信任。一方面反映法律关系主体主观上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给以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与资本状况、生产能力等财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反映其履行义务的能力、履行义务的水平与表现在客观上能为他人所信任的程度,是来自于社会的评价。从法律义务的履行来看,信用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约定义务的履行,二是法定义务的履行。约定义务履行是指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对自己所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兑现,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