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资料汇编附全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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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9 年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资料汇编附全答案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第一,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第二,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第三,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 2.劳动关系特征?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既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

2、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第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一直为主体的特征;第三,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3、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4、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 。 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 5、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 6、简述劳动法与行政法

4、的区别。 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 7、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形式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例。 8、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哪些?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二、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

5、律制度之间的矛盾。三、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9、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 第一,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第二,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第三,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第四,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10、简述劳动就业的法律特征。 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即劳动就业要求劳动

6、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社会的社会劳动,这是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11、简述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 就业歧视的类型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在实践中,出现较多的歧视类型是性别、健康与户籍(农民工)歧视。 12、简述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有: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 13、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三、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四、劳动合同往

7、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含双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第二,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第三,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那些原则? 第一,亲自履行原则;第二全面履行原则;第三,合作履行原则。 简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第一与本

8、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15、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

9、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6、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4、简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

10、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11、。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17、工会法的主要特点 工会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1、工会法的本质属性或内在特点,是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 2、工会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的义务。 3、工会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 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异。 5、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集体劳动关系是其主要特色。 18、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 一、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二、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

12、参与企业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三、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 简述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第一,工会的合法性;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工会是公认利益的代表着。 简述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的关系? 集体合同是协商谈判双方讨价还价、互相让步的结果,一般要求采取书面协议的方式,经过协商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协议。集体合同已经签订,集体协商即告结束。 19、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

13、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简述工资的特征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 (2)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人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 (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 (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 21、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协议的期限; 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

14、分配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工资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22、简述工资分配的原则 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 3)宏观调控的原则 4)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 25、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的种类。 答:目前我国休息及休假可分为以下六种: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2)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日;4)法定节假日;5)探亲假;6)年休假。 23、简

15、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内容?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具体内容是指:1、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期间内休息时间总量的权利。 2、劳动者在特定时间休息的权利,即劳动者有权在法定节日、单位确定的公休日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调换。3、劳动者享有相对连续性休息时间的权利。即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息或休假的权利。如工间休息、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特定休息或休假。 24 试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哪些显著特点。 答: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制度有以下特点: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

16、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2、无论是标准工作日还是标准工作周的法律规定,都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点位可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26、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 探亲假期间待遇。1)工资待遇。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 30%以内的,由本

17、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27、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 一、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二、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三、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31、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法律特征? 一、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目的。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与卫生规定。三、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具有突出的技术性。 28、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

18、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19、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下达。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 ,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4、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

20、得投入使用。 3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2、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征)?第一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即特殊群体保护制度只适用于特定劳动者,而非所有劳动者。 第二,制度内容的特殊性,表现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与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等密切相关,是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的特殊保护。 33、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 第一,体现

21、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第二,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第四,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 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 第一,监督主体不同;第二,监督范围不同,第三,监督过程中形式的职权不同。 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是的主要权利有? 第一,知情权;第二,独立调查权;第三,要求、建议权;建议自主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第五,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第六,支持举报控告权;第七,舆论监督权。 简述劳动争议的特点 (1)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劳动关系。 (2)劳动

22、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包括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 。 (3)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简述劳动争议委员会组成中“三方原则”的主要内容。 劳动争议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 ,即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三方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1

2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简述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特征) 。 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差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24、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主要有: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未经当事人委托的人无权起诉。 (2)必须是因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同时,当事人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5)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

25、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除有正当理由之外,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广泛的社会性;严格的强制性;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特定的技术性。 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社会化原则 简述养老保险的特征? 1 强制性,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 补偿性。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 3 广泛性。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的劳动者。

26、4 社会性。养老保险影响大,必须设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简述医疗保险的特征? 第一,医疗保险与其他保险形式之间的交叉性较大;第二,与第一点特征相联系,医疗保险具有一种补充保险的特点;第三,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整个社会公民。 36、简述失业保险的基本特点(特征) 。 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只适用于非自愿失业的劳动者。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3、待遇水平较低。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经济援助和职业指导。 简述社会救助的原则? 反贫困原则;生存权原则;积极救助原则建立农村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

27、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简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哪些原则? 自愿原则、无偿救助原则、临时救助原则 简述社会优抚的特征和性质? 特征:身份具有限定性;内容具有综合性;待遇优厚;实施相对规范 性质:具有社会保障和褒奖的双重属性。 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体现在? 服役优待;随军及就业安置优待;子女入学优待;医疗优待;住房优待 社会福利的作用? 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社会福利的性质和特征? 社会福利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 范围具有普遍性;目的具有公平性;具有政府主导性。 与其他社会福利项目相比较,

28、职工福利的特征。 1、职业关联性。2、普遍性。3、功利性。4、集体性。5、效益性。 2、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P134 答: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 1、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P196 答: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其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的社会性。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是为了社会利益,通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来实现社会稳定和发展。2)权利主体的普遍性。社会保障权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3)义务主体的社会化。社会保障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缴

29、纳义务主体是国家、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三方,以此将义务分散到社会,共同筹措社会保障基金。 2、简述社会优抚的特征 答: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优抚的对象具有特殊性,是针对特殊的对象实行的优待和抚恤。具体来讲,社会优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社会优抚的身份有限定性。优待的对象是现役军人(也包括武装警察)及其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抚恤的对象包括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病故军人的家属和残疾军人。2)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综合运用各种保障措施,肩负起全面保障的责任。3)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社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专款专用

30、于特殊保障对象。4)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 1、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 答: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2)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3)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1、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P18 答:第一,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第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的主体,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第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

31、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包容的。 所以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2、简述工资的特征。 答:工资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 第二,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 第三,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 第四,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就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2019 年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

32、障名词解释附答案A89.按劳分配原则:是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基本原则。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124.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B79.标准性条款: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即规定劳动标准的条款。它制约着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职工个人与企业、事业组织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114.标准工作日: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我国实行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

33、时的标准工作时间。117.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C82.程序性条款:是集体合同的内容。即规定集体合同自身运行的程序规则的条款,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违反集体合同责任的承担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等。D56.定期劳动合同:亦称有固定期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F59.法定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的具体内容。69.法定解除:即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19.法定节假日: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

34、动的休息时间。G12. 国际劳工标准:狭义上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14.国际劳工组织:在巴黎和会上由于与各国一致同意建立的由各国政府、雇主、工人代表参加的国际组织,该组织于 1919 年 6 月正式宣告成立,于 1919 年 10 月在华盛顿召开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曾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独立机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 1946 年成为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是联合国专门负责劳动事务、社会事务的机构。该组织的宗旨在于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与健康,其组织机构主要有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

35、,此外还设有许多产业性、专门性、地区性的委员会,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5.国际劳工工约和建议书: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立法原则以及费城宣言而制定的,公约一经会员国批准,就对批准国具有约束力,建议书对成员国没有约束力,只供各国在制定有关劳动法律时参考,公约和建议书提出的劳动立法标准,对成员国制定或修改劳动立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成为劳动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推动各国劳动立法趋向协调起着积极作用。39.国家促进就业: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创造就业条件和扩大就业机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主要指标。87.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

36、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88.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是指贯穿整个工资立法过程中的指导思想和准则,也是贯彻执行工资法律制度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包括按劳分配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和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90.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各类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94.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我国现行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100、工资保障:广义上的工资保障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益“的宪法原则的全

37、部制度,如提高工资、稳定物价、扩大劳动就业,享受各种福利事业、修建住宅等确保工资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所有制度,狭义的工资保障,即劳动法调整的工资支付方法、禁止任意扣发工资和工资监督等制度。102.工资分配方式:是指单位内部的工资制度,包括工资构成、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工资增长机制等。104、工资等级制度:是指根据劳动的复杂性,繁重性和责任大小划分等级,按等级发放工资的制度。108.工龄工资:亦称工龄津贴,是指按照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额。111.工作时间:是指定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113.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指法定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1

38、18.公休假日:指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个星期日。146.工龄:是指职工的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也可称为工作年限,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类。153.工会: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业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154.工会的法律地位:是指工会在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中所占的位置的法律反映。168、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由政府和社会举办和出资、旨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包括政府举办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市住房事业和各种服务业以及各项福利性财政补贴。17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

39、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69、公共福利:国家通过直接投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举办的各种旨在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的社会福利项目。J42.竞争就业:是劳动法确定的劳动就业原则之一,是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或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46.境外职业介绍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7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75.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

40、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谈判的行为。它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条件。76.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协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77.集体合同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组织之间为规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设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78.集体合同内容:指集体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83.集体合同履行:是指集体合同主体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84.集体合同的变更:是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完毕的集体合同条款所作的修

41、改或增删。85.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同。86.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95.计时工资:是指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96、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其特点是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96.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的职工的一种奖励。97.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10

42、5.结构工资制度:亦称“分解工资“制,它把劳动者的工资与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以利于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使人才的合理流动。106.基础工资:是指以大体维持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计算的工资额。109.奖励工资:是指对在工作中做出的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数额报酬。122.加班: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法定节日或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123.加点: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139.技术等级标准:是国务院各产业部门依法制订的用以衡量技术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据以确定其技术等级的统一尺度。它根据各工种的技术

43、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责任大小,规定技术等级的数目以及各个等级具体的技术要求。1142、就业前职业培训:是指地新成长起来,尚未进入职业领域的求职者(或称预备劳动力)所进行的初始培训,目的在于帮助其掌握某种基本职业技能、准备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条件。143、就业训练中心:指劳动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为城镇待业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培训职业能力、准备就业(或再就业)条件而举办的独立的教学实体。158.经济责任:指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因有过错违反劳动纪律、法规,并造成被损方的一定物质经济损失所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损失的经济法律责任。175、集体争议:又称多人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的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以上并且基于

44、共同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K150.困难救济(或称生活救济):是指针对低于平均生活水平(贫困线以下)的经济特别困难者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L1.劳动法:劳动法一词在我国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理解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7 月 5 日通过,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其中除了包括上述的狭义劳动法中的法律规范之外,还包括其他各种规

45、范性文件中有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2.劳动:是指人们为创造社会财富所进行的有意识、有自由的活动。劳动对于人类具有特殊的作用,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最基本条件;第三,劳动也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3、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4、劳动法的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5.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就业促进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6.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又称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它包括空间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7.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适用的地方或范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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