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按照控制对象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方式可以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合并的交易价格受控制方操纵,控制主体操纵的合并价往往能在远离市场公允价水平上实现,合并中发生的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合并直接费用可以理解为集团内部的管理费用,形成合并方的当期损益。由于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后都形成了合并方的单一会计主体,合并主体的会计处理规则类同,本文主要阐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关键词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会计处理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8.011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18-0032-03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合并方取得了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合并后保留了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吸收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