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决定国有林场改革2011年在部分省启动试点,“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这是继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中国林业重大改革新举措。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08年就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明确了浙江省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定性定位定编、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历史债务化解等方面改革,并取得显着成效。国家林业局调研组在调研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时肯定了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做法,其改革方向、原则、定位符合国家改革思路。2011年11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浙江省杭州、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7个市被列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国有林场领导体制,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生态公益型林场、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经营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学习借鉴浙江省国有林场成功改革的范例,加快做好当前试点市国有林场改革,破解改革中存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