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信息发达的时代,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媒体要求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前提下,满足人们新闻需求、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服务人民日常生活,但也有部分媒体走向娱乐化、媚俗化,如某些媒体上的算命广告、淫秽图片、黄色小说等,不胜枚举。广西某广播电台有一段时期就曾播出“夜半同居人”的广告,为夜晚的“都市不归人”在百无聊奈之际提供一个信息平台,进行陌生人之间的信息的模拟同居和手机聊天的夜生活,其中的内容可想而知。他们或因为精神世界空虚迷失或出于不道德目的,期望寻找感官的刺激和精神的慰籍。为了迎合这部分人的心态和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媒体便出现了低俗的内容和广告。如果媒体为这些人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助长社会的不道德风气,忘记媒体应有的社会角色和肩负的社会责任,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也有悖于新闻职业道德,更不利于社会发展。媒体是文化传播的载体和通道。在当前的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中,媒体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对人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其中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学的道德精髓就是很好的教育内容和参考系数,对当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教育和实用价值。媒体在发挥道德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