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道德金规则是伦理学中公正原理的一个浓缩表达。本文分析了传统的道德金规则的典型民间版本和学术版本,指出传统金规则要得以成立,在逻辑上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人际共识和价值共识。而在今天,价值共识已经不存在,所以传统金规则不再成立。作者试图通过从“主体观点”到“他者观点”的转换而提出一个关于道德金规则的新版本,即以“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代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试图论证其逻辑上的完美性。本文中的核心论点最早于2000年提出,由于该问题涉及到生活基本准则,事关重大,因此经过听取多方意见和反思,在这里进行了更严格的论证和修改。1问题背景首先需要提及为什么要讨论道德金规则的问题背景。一般地说,金规则指的是能够概括地表达一个伦理体系的总精神的一条道德原则,也就是能够“一以贯之”的普遍原则;如果在学术意义上说,它就是伦理体系的一个元定理,它是对伦理体系中各种具体规则的总指导和解释。金规则总是非常稳定的,除非社会发生巨大变化,否则它不会变化,而现在正是一个巨变的时代。全球化把以前不明显的许多问题变成了明显的问题,其中一个典型问题就是各种文化/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亨廷顿关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