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建账后,相关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表编制等三方面进行了构建和思考。一、现行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建账带来的种种困惑(一)一个高校,两个主体“一个高校,两个主体”是指:一个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核算教学科研经费,一个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这项规定造成一个高校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会计主体都只是反映了高校经济活动的一方面,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二)一种资金,两种核算;一笔资金,两笔重算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是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却对这种基建资金核算未给予规范。所以长期以来,同样属于一种财政性基建资金,高校自筹的通过学校事业会计核算转入基建账,而财政拨入的却按有关规定直接记入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高校事业会计毫无记录;一笔学校自筹基建资金经“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列支转入基建账后,又在基建账中计入收入,重复列支。这种会计核算方式不仅造成了高校财务人员在实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