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2112号)及贵港市卫生健康委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贵港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卫医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范围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三、工作任务(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